“相比‘臺灣商人’,我更喜歡別人稱我‘農民、農夫’。”
每天早7點抵達黃河邊“開始下田耕耘”,晚上9點返回市區的家,這是臺商連萬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農夫生活。”2003年,他在黃河岸邊承包了一萬多畝灘地,從此“開始親近母親河,打扮黃河”。
記者近日在位於河南鄭州市郊的黃河富景集團(臺灣)看到,這裡有池塘、有蓮藕、有畜禽水産養殖,目光所及花果滿園,綠樹成蔭,很難跟黃河灘聯繫在一起。
“很開心,我是一個農民。”身兼鄭州臺商協會副會長的企業董事長連萬生告訴記者,快樂源於曾經的萬畝荒灘、寸草不生的地方,“如今變成了黃金地,一畝葡萄凈收入超過4萬元人民幣,體現了個人的價值”。
價值是什麼?如果用金錢和事業來衡量的話,2003年之前,連萬生是臺灣一名較為成功的房地産商。據稱,40歲之前就已擁有10億元新台幣的資産。家庭出現一些變故後,他便放棄了在臺一切生意。
50多歲的連萬生當年計劃在此投資時,幾乎遭到了所有人的反對,當地村民甚至懷疑“他是腦子進水了”。連萬生認為,反對理由主要有兩點:一是黃河容易發洪水,所有的建設都將毀於一旦,投資血本無歸;二是此地的沙灘地極難栽培草木,收回投資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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