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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明起受理上海居民赴臺灣個人遊證件申請

2011年06月27日 16:13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記者今日從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獲悉,廣受關注的赴臺個人遊已經啟動,28日起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將開始受理上海戶籍居民赴臺灣個人旅遊證件申請。

  據知,目前,上海僅有市出入境管理局(民生路1500號)可以受理本市居民赴臺個人遊證件申請,分縣局出入境管理辦公室暫不接受申請。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有關人士告訴記者,赴臺個人遊證件申請所需材料與護照、港澳通行證申請基本一致。包括申請人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自帶一張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兩寸(背景為白色)證件照,並填寫《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申請審批表》。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須按人事管理許可權報批後方可提出申請。

  赴臺個人遊證件包括《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個人旅遊簽注(“G”簽注)。《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有效期為5年,個人旅遊簽注有效期為6個月,持證人在臺灣停留時間自入境臺灣次日起不得超過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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