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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和國家有關部門出臺新政促閩臺交流

2011年06月15日 10:40 來源:人民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記者從正在舉行的第三屆海峽論壇上獲悉:福建省和國家有關部門將出臺多項新政策,促進閩臺交流交往。

  福建省委書記孫春蘭在論壇上表示,福建省將按照《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規劃》的目標任務,先行先試,努力建設兩岸經貿合作的緊密區域,兩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兩岸直接往來的綜合樞紐,使發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兩岸人民。一是加強兩岸農業合作,在加大基礎設施投入,開辦土地經營權和果茶樹抵押貸款服務,設立信用擔保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實行稅收和電價優惠等方面,積極支援臺灣農民在閩創業發展。二是將在平潭設立兩岸合作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對臺胞在平潭投資國家鼓勵類産業,興辦教育、文化、醫療等項目給予多方面的優惠,同時儘快開通平潭至臺灣本島的海上快速客滾航線。三是將著力落實《海峽兩岸衛生醫藥合作協議》,允許符合條件的臺資醫院作為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鼓勵設置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四是將依託媒體開通面向兩岸臺胞的服務熱線,進一步完善臺胞公共服務平臺。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鄔書林在論壇上發佈了在福建先行先試的惠及臺灣同胞的5項政策:一、對臺灣服務提供者在福建省設立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的印刷企業的最低註冊資本要求,比照內地企業實行;二、允許臺灣服務提供者在福建省設立獨資、合資或合作排校製作服務公司,從事圖書的校對、設計、排版等印前工作;三、允許臺灣服務提供者在福建省以獨資、合資形式提供音像製品(含後電影産品)的發行服務;四、允許臺商在福建省設立獨資、合資或合作企業,從事音像製品製作業務;五、對臺灣版權作品,福建省認可臺灣相關機構出具的版權歸屬證明。(記者 費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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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張曉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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