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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鼓勵臺商共同開發平潭島

2011年06月13日 10:54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共福建省委書記孫春蘭在第三屆海峽論壇大會上發言時表示,由兩岸共同參與編制的《平潭綜合實驗區總體發展規劃》,近期將由國務院批復實施。大陸方面將在平潭設立兩岸合作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對臺胞在平潭投資國家鼓勵類産業,興辦教育、文化、醫療等項目給予財稅、融資、用地等多方面的優惠。

  孫春蘭説,目前,福建省正舉全省之力,以“一天一個億、一天一個樣”的“平潭速度”,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她説,福建將進一步放寬臺商投資領域,除國家規定的禁止類項目外,臺商可投資鋼鐵等限制類項目;對5億美元以下的臺商投資項目實行特殊審批政策;鼓勵兩岸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雙向互設、相互參股,在指定銀行開展新台幣雙向兌換;率先開放在閩臺胞職業技能鑒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允許臺灣律師事務所在閩設立代表處,批准臺灣醫師來閩執業。(記者蔣升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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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張曉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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