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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商在天津投資將享有更寬鬆政策

2011年02月15日 08:0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記者14日從天津市工商局了解到,天津新出臺了一系列寬鬆政策,鼓勵臺商投資。今後臺商來津投資無需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可憑臺胞證、入境手續等有關身份證明直接辦理審批登記;註冊資本中非貨幣出資額最高可佔70%;允許臺灣居民在天津申辦個體工商戶。

  天津市工商局、天津市商務委、天津市臺辦日前聯合製定了《關於進一步支援臺商投資企業加快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根據《意見》相關規定,今後臺商來津投資,放寬臺商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條件。允許坐落在濱海新區的臺商投資企業名稱直接冠以“天津濱海新區”或“天津市濱海新區”作為行政區劃。依臺商投資企業申請,允許將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置於字號之後,組成形式之前。

  放寬臺商投資企業名稱行業用語限制。臺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達到3000萬元人民幣,企業經濟活動性質分別屬於國民經濟行業兩個以上大類的,允許其企業名稱中不使用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用語表述企業所從事的行業。

  在出資方式上,除貨幣、實物出資方式之外,鼓勵以專利、非專利技術等智慧財産權出資設立臺商投資企業(法律法規明確禁止者除外),非貨幣出資額最高可佔註冊資本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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