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兩岸  >   正文

港澳臺服務提供者在大陸設立獨資醫院的管理辦法發佈

2010年12月30日 08:04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衛生部、商務部29日發佈《香港和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獨資醫院管理暫行辦法》和《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陸設立獨資醫院管理暫行辦法》。

  目前,香港和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獨資醫院限定在上海市、福建省、廣東省、海南省和重慶市。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陸設立獨資醫院限定在上海市、江蘇省、福建省、廣東省和海南省。為促進香港、澳門與內地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加強和增進兩岸間的經濟合作,衛生部和商務部共同制定了上述兩個管理暫行辦法。

  管理暫行辦法明確,香港和澳門服務提供者、臺灣服務提供者依法經內地(大陸)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在內地(大陸)設立獨資醫院。內地(大陸)對港澳臺獨資醫院堅持逐步開放、風險可控的原則,依法保護患者和香港、澳門、臺灣服務提供者的合法權益。

  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在內地(大陸)設立港澳獨資醫院、臺資獨資醫院,可自主選擇經營性質為營利性或非營利性。港澳獨資醫院、臺資獨資醫院的設置與發展必須符合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

  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設立的港澳獨資醫院、臺資獨資醫院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必須是獨立的法人;三級醫院投資總額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二級醫院投資總額不低於2000萬元人民幣;符合二級以上醫院基本標準。在老、少、邊、窮地區設置的港澳獨資醫院、臺資獨資醫院,投資總額要求可以適當降低。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