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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警方首次協助緝捕並遣返大陸犯罪嫌疑人

2010年11月11日 08:2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11月10日晚,福建公安機關通過臺北至福州直航班機押回潛逃臺灣的大陸犯罪嫌疑人錢建南。這是自《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簽訂以來,臺灣警方首次應大陸公安機關的要求,協助緝捕並遣返大陸犯罪嫌疑人。

  據福建警方介紹,福建居民錢建南,男,1965年生,福建惠安人,臺輪勞務人員,係福建省公安邊防部門偵辦的“2009.4.3”特大走私毒品案件犯罪嫌疑人。根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福建公安機關於2009年6月商請臺灣警方協助偵辦該案。2010年9月,臺灣警方成功緝獲錢建南,並於本月10日交由福建警方通過直航班機接回大陸。

  福建警方表示,自《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簽訂以來,在公安部的統一領導下,福建公安機關與臺灣警方加強資訊交流,協作偵辦了一系列涉及兩地的刑事案件,積極推動共同打擊犯罪,維護兩岸同胞的正當權益。兩岸簽訂協議以來,福建公安機關共協助臺灣警方緝捕並遣返了11批19名犯罪嫌疑人。此次臺灣警方協助緝捕並遣返福建犯罪嫌疑人,將推動閩臺兩地警方共同打擊犯罪工作的深入開展。(記者康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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