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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臺辦:兩岸銀行業開始進入雙向合作階段

2010年09月29日 10:1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9月29日北京消息 國臺辦新聞發言人范麗青今日表示,9月16日,銀監會批准首批四家臺灣地區的銀行在大陸籌建分行;9月23日,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也獲得臺灣方面的核準,在臺灣設立代表處。這兩件事是繼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和金融業監管合作備忘錄簽署以後,兩岸銀行業交流與合作所取得的重要進展,兩岸銀行業的合作開始進入了雙向合作的階段。

  國臺辦今日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新華社記者提問:銀監會日前批准了四家臺灣銀行到大陸開分行,請問這四家分行什麼時候能開業?另外還想問大陸銀行到臺灣開設辦事處的進展情況怎麼樣?

  范麗青指出,9月16日,銀監會批准了首批四家臺灣地區的銀行,包括土地銀行、合作金庫、第一銀行和彰化銀行在大陸籌建分行。等到籌建完畢經過監管機構開業驗收以後,這些分行就可以開業了。9月23日,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也獲得臺灣方面的核準,在臺灣設立代表處。這兩件事是繼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和金融業監管合作備忘錄簽署以後,兩岸銀行業交流與合作所取得的重要進展。兩岸銀行業的合作開始進入了雙向合作的階段。我們希望雙方繼續保持良好合作,切實履行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早期收穫清單中所列明的開放承諾,推動兩岸金融合作不斷深化。(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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