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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高雄新聞交流論壇形成四點共識(圖)

2010年09月28日 17:2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太原市新聞工作者協會主席黃徵與高雄市新聞記者公會理事長馬道明共同簽署“四點共識”。 (台灣網 田雲鵬 攝)

  太原市新聞工作者協會主席黃徵與高雄市新聞記者公會理事長馬道明共同簽署“四點共識”。 (台灣網 田雲鵬 攝)

  台灣網9月28日太原消息 太原—高雄新聞交流論壇28日在山西太原舉行,兩岸與會者就太原、高雄兩地新聞界在各個方面的交流與合作進行了廣泛、深入的交流研討並最終形成四點共識。

  共識全文如下:

  為了加強和促進太原和高雄兩市新聞工作的合作交流,本著“加強交流、增進友誼、相互借鑒、合作共贏”的原則,經太原市新聞工作者協會與高雄市新聞記者公會友好協商,形成以下共識:


  一、加強交流互訪。根據兩市媒體界的各自實際和不同需求,建立互訪機制,組織報紙、電視、電臺及網路媒體等各類節目主持人、記者進行互訪,就節目製作、創意理念等業務,相互學習,相互交流,增進了解,強化合作。

  二、開展業務合作。兩市媒體界可就歷史文化、旅遊資訊、科技教育、風土民情等共同關心的話題和領域,採取聯合採訪、協助採訪、聯合製播、節目交流等方式,開展廣泛合作,相互為對方提供便利、創造條件。新聞稿件、節目的相互使用方式可進行友好協商,在保證不曲解原意的前提下,雙方均尊重對方新聞産品的終審權。

  三、拓展合作渠道。兩市媒體界立足於“擴大交流範圍、增進相互了解”的理念,可就經濟、社會及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項目、産業合作等商務模式進行探討交流,增進多層次多領域的溝通,擴大雙方城市的影響力。

  四、促進交流合作常態化。從建立兩市新聞界長期穩定的交流合作平臺出發,雙方共同議定,“太原—高雄(高雄—太原)新聞論壇”每年舉辦一次,舉辦地在太原、高雄交替進行,每屆論壇主題由雙方共同商定。時機條件成熟以後,各類媒體經友好協商可設立聯合記者站,或建立長期合作平臺。

  雙方願在“互利雙贏、加深友誼”的原則基礎上,不斷深化交流合作,為促進太原、高雄兩地新聞資訊業的發展,增進兩地人民福祉作出努力。 (記者 田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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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陳佳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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