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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學者:應為兩岸文創産業合作打造更多契機

2010年08月19日 11:5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近日,廣東省經貿文化交流團在省長黃華華率領下抵臺,展開為期一週的“臺灣廣東周”活動,除了將對臺採購逾66億美元的商品外,又以文化交流中的文創産業交流為重,備受關注。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去年廣東明確提出要打造現代産業體系的8大載體,其中一個重要載體,就是建設“珠江兩岸文化創意産業圈”。兩岸文創産業交流的重要性可見一斑。

  文化要有互動,才能有源源活水,因此兩岸文創交流,應該時時保有“請進來、走出去”的熱絡,才能將文創産業的格局打開。尤其,近年臺灣“文建會”通過“文創法”,大陸也將文創列為重點發展項目,兩岸無論是政府、産業、學界,都將文化創意産業視為發展重點,積極運籌帷幄。

  事實上,兩岸都握有開拓文創契機的關鍵──文化資本。儘管在應用形式及執行力上有所差距,但如何創新與活用中華文化,並與現代觀察、市場期待與科技互為結合,將之轉化成文化資本,是兩岸文化創意産業能否成為下一個經濟推手的關鍵。

  近來,兩岸都漸漸發現這項資本的重要性。例如老牌食品大廠義美獲得臺北故宮授權,以故宮鎮館之寶“肉形石”及“翠玉白菜”為題材,推出 “故宮之美”禮盒,市場反應熱烈。可見兩岸文創産業,各自握有開啟中華文化寶庫的鑰匙,均企圖將文化資本産業化。兩岸各有各的優勢與風格,想要從中脫穎而出,就要了解彼此的優勢,並善用豐富的文化資本及執行力。

  兩岸展開交流以後,彼此漸漸發現各自的優勢。臺灣相較于大陸,優勢在於文化內涵、創新,再加上多年與全球交流的經驗,能以全球語匯傳遞文化內涵,並且轉化為能行銷全球的創意商品。大陸文創産業對於文化內涵的應用較為傳統,但其優勢在於,市場潛力大、政府編列大筆預算支援,以及日漸提升的人文素養。兩岸文創産業可以結合雙方的優勢,朝“分工、互利、雙贏”的方向合作,但此模式要臻于成熟,有賴於兩岸交流更緊密及建立長期的合作平臺,以對接與互補方式開創更大的市場。(潘錫堂 臺灣淡江大學大陸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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