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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拓展閩臺交流合作 推動跨越發展

2010年07月24日 08:0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共福建省委八屆九次全會23日審議通過《中共福建省委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 推動福建跨越發展的若干意見》,表示福建將著力先行先試,拓展閩臺交流合作。

  根據《若干意見》,福建將按照建立兩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試區域的要求,以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為契機,加強與臺灣在新能源、環保産業等戰略性新興産業的合作,加快沿海一帶兩岸産業對接集中區建設,提升閩臺産業對接合作水準。

  《若干意見》顯示,福建正抓緊落實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第一批早期收穫産品清單,擴大對台貿易,爭取福建省特定區域、特定領域在後續補充協議中先行先試。加快建設海峽兩岸(福建)農業合作試驗區、海峽兩岸(三明)林業合作實驗區和臺灣農民創業園,推動福州臺商投資區擴區和新設立泉州、漳州等臺商投資區,加快建設廈門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兩岸物流合作基地。

  福建將提升閩臺科技、教育、文化、衛生、人才等方面交流合作,與臺灣開展多層次對口交流活動。繼續辦好海峽論壇,深化兩岸民間交流。構建更加便捷的兩岸直接往來綜合樞紐,促進更多大陸居民和臺灣民眾循福建口岸往返兩岸。

  福建將加快平潭綜合實驗區開放開發,按照“共同規劃、共同開發、共同經營、共同管理、共同受益”的原則,探索建立兩岸合作新機制,進一步做好規劃工作,推進平潭基礎設施建設,科學設置管理機構,積極爭取更加優惠的政策,實行兩岸貿易、投資、金融服務、旅遊購物、人員往來、就業、生活等便利化政策。(記者 許雪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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