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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海上直航助推福建航運業和船舶工業大發展

2010年05月29日 08:24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兩岸海上直航推動福建航運業和船舶工業大發展,中國海事局28日在福州宣佈,採取多項措施支援福建地區船舶製造業健康發展,支援閩臺經貿往來和兩岸“大三通”海上直航更快發展。

  近年來,由於閩臺經貿往來和兩岸“大三通”後海上直航不斷增多,福建地區航運經濟迅速發展,船舶工業也隨之迅速發展,福建船舶建造和維修業務逐年增加。隨著新建造船舶數量逐年增加,船舶建造速度加快,福建船舶建造與船舶檢驗能力不相適應的矛盾時有出現。再加上受融資環境、保險等諸因素的影響,一些福建資本建造的船舶到境外或外省檢驗、註冊的船舶“外挂”現象日益凸出。

  為貫徹《國務院關於支援福建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落實交通運輸部關於支援“海西”經濟區建設的要求,提高福建地區船舶建造品質,規範船舶檢驗市場,解決造檢供需矛盾,促進福建航運業和兩岸海上直航進一步發展,交通運輸部海事局今日在福州宣佈,協調全國的船檢力量在福建寧德地區實施駐點檢驗,以適應福建船舶建造檢驗的需求。目前,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已協調直屬中國船級社和廣東、黑龍江船檢力量進駐福建寧德地區開展檢驗工作,船東可以根據需求選擇經批准的駐點檢驗機構申請檢驗;同時允許經駐點檢驗的船舶選擇在福建註冊登記,方便船東在福建本地融資,為福建資本的船舶“回歸”提供便利條件。

  交通運輸部海事局還宣佈調整船檢管理職能,授權福建海事局在福建地區行使船檢管理職責,負責對福建地區新建或改建船舶檢驗品質實施監督管理,協助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對福建地區船舶檢驗機構(含為檢驗機構服務的延伸機構)的資質認可並實施監督管理。

  福建地區現有海船修造船廠100余家,年造船能力250萬載重噸,2009年造船完工量250余艘,修理船舶2431艘。到2011年,福建年造船能力將達500萬載重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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