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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率先出臺新政吸引臺高層次人才

2010年05月09日 08:2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為率先接納臺生進入大陸事業單位工作的省份,福建在對臺人才的引進方面不斷取得新進展。

  記者8日從福建省公務員局獲悉,日前,福建省公務員局會同福建省委組織部、福建省臺辦等9部門印發了《關於做好引進臺灣地區高層次人才有關工作的通知》,在中國大陸率先出臺吸引臺灣地區高層次人才的創新政策。

  《通知》指出,事業單位引進,不受現有編制限制。引進的人才,享受福建現行引進人才的生活津貼、住房補助等相關待遇,並在職稱評審、工資待遇、安家補貼費、技術成果轉讓、社會保險、子女入學、配偶安置、居留和出入境、科研啟動費等方面給予相關優惠。

  引進的人才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或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資格證書,有較高的學術、技術和管理水準。重點引進臺灣電子資訊、裝備製造、石油化工、生物及新醫藥、新材料、新能源、現代農業、文化創意産業、金融業、現代物流等領域中有工作經驗的高層次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尤其是具有世界科技領先水準的專家學者及其團隊。

  與此同時,福建今年還將研究探索,從專業性較強的公務員崗位中選擇部分職位,對臺灣專業人才進行招考,用聘制的方式來吸引臺灣的管理人才。

  此外,還將設立閩臺專家産學研合作資金,對閩臺專家合作開展技術攻關、技術轉移、學術交流等活動,給予一定的專項經費支援;臺灣專家申請或與閩省專家聯合申請科技項目的,給予優先立項;聘請臺灣專家擔任高校、職業院校、科研機構、文化場館、臺商投資區、保稅物流園區、臺灣農民創業園等單位、園區的管理職務或專家顧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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