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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加強臺商投訴調解 維護臺商合法權益

2009年05月02日 08:1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新華網福州5月1日電(記者來建強)作為臺胞主要祖籍地、臺商投資密集地區的閩南漳州市近年來逐步加強對臺商投訴調解工作,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臺灣2300多萬人口中,40%的祖籍地在漳州,目前常住漳州的臺商、臺屬已超過2萬人,漳州的臺資數額在大陸僅次於廣東東莞、江蘇昆山。

  隨著臺商投資增多,在漳州市發生的涉臺糾紛、涉臺案件不可避免地快速增長。漳州市臺辦臺胞接待站負責人鄭學哲告訴記者,僅漳州市一級臺辦部門,2007年處理的臺商投訴案件18件,2008年上升到37件,2009年前3個半月已接到的臺商投訴案件達22起,比上年同期增長兩倍左右。

  為切實維護臺商合法權益,漳州市首先加強臺商投訴協調工作平臺的建設,今年3月,由各政府職能部門組成的臺商權益保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由原來17個擴大到34個,並聘任了6名法律顧問為臺商投訴服務,進一步健全了臺商權益保障工作機制。

  “現在,漳州市臺辦受理的臺商投訴97%都得到了圓滿解決。”鄭學哲向記者展示了一面臺商送來的錦旗,該錦旗上面寫“熱情工作、心繫臺胞”,時間是“2009年元月”。

  送這面錦旗的是來自臺北的王秀。他告訴記者,2008年底,他來到漳州做茶葉生意,不料在茶葉店面買賣過程中發生了糾紛,他試著找到漳州市臺辦臺胞接待站尋求幫助。沒想到,工作人員幾天就圓滿解決了糾紛,讓他覺得在這裡“有兄弟,有依靠”。

  漳州市中級農民法院也積極出實招、做實事,用法律來維護臺商臺胞的合法權益。漳州中院今年3月將2007年7月創設的“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升格為“涉臺案件審判庭”,配備了7名高學歷、掌握閩南語、精通臺灣風土人情和相關法律政策的審判人員,受理包括訴訟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臺灣地區居民、臺灣地區法人、臺資企業的一審、二審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

  漳州中院下轄的9個縣級人民法院日前也相繼成立了“涉臺案件審判庭”,受理一審相關涉臺案件,並開展與維護臺商合法權益有關的司法服務工作。

  漳州中院院長林貽華告訴記者,漳州法院摸索制定合議庭和審判庭的工作意見及辦案流程等一系列規範性文件。根據需要,主動與漳州市政法委、臺辦、臺商協會等部門溝通,構建涉臺糾紛訴前調處機制,加強對臺商投訴件的聯合辦理。

  據統計,2007年7月至2009年3月底,漳州法院共受理一審涉臺民商事案件205件,審結160件,審結率達78.05%,涉訴標的8472.18萬元,當事人調解撤訴114件,調解撤訴率達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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