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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和臺灣地區司法上互助利於懲治犯罪

2008年03月17日 08:39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15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就“司法公正”問題接受中外記者的集體採訪。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戴玉忠介紹,在福建等一些地方和臺灣有一些司法上的互相幫助、互相協助、互相提供便利的情況,這些都有利於懲治犯罪。

 

  戴玉忠在回答媒體有關大陸和臺灣之間刑事犯罪追究的問題時指出,這些年大陸和臺灣之間在經濟、貿易、文化等許多方面的往來也在逐漸地增多,由於來往的比較頻繁,肯定有可能有刑事案件的發生。不管是在大陸,還是在其他地方發生的刑事案件,只要是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那麼按照中國刑法管轄範圍的規定,觸犯中國刑律,應該依照中國刑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中國司法機關都有權力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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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楊雲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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