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兩岸  >   正文

臺當局有條件放行 姚明9月7日赴臺交流

2007年08月31日 09:0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8月31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當局“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昨晚表示,“移民署”召集的聯合審查會,已通過NBA火箭隊主力中鋒姚明9月7日訪台申請。臺“中華籃球協會”隨後也證實了該消息。

  上周“中華籃協”傳出“陸委會”口頭告知,未批准姚明赴臺體育交流。陳明通説明,因邀請單位對姚明赴臺的行程及活動內容説法不一,“聯審會”要求籃協補件説明,並非拒絕。陳明通表示,姚明赴臺只能進行體育交流活動,不能有勸募或其他商業行為,讓行程符合“專業交流”。

  負責姚明訪台行程活動安排的伯洛斯運動行銷公司發言人秦熙岳表示,姚明將於9月7日訪台,10日離臺;取消赴新竹科學園區為臺灣弱勢團隊募集20萬美元善款,將活動對焦在與臺灣球員交流聯誼。他説,詳細行程將與“陸委會”、籃協溝通後才能定案。
 
  報道説,姚明將與高中籃球聯賽HBL、超級籃球聯賽SBL球員進行座談,並進行場上實際演練。秦熙岳説,將儘量安排“臺灣飛人”陳信安與“移動長城”姚明同場亮相。

  據了解,姚明上次赴臺是2000年,當時他還未加盟火箭隊,是赴臺參加亞洲超級籃球賽。(高大林)

相關閱讀:

[ 責任編輯:董潔 ]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