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太原4月6日電(記者周亞軍)記者從山西省審計廳獲悉:山西今年將按照計劃對55名省管領導幹部進行審計,審計對象涉及市委書記、市長、縣委書記、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廳局長、高校校長、省直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市級檢察院檢察長和法院院長。
據介紹,此次審計將著重監督檢查領導幹部履職盡責情況,把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國務院“約法三章”、反對“四風”和廉潔從政相關要求作為重要審計內容,推進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同時,加強對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重要經濟活動、重大經濟事項、重大經濟決策的審計監督,對發現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堅持查深查透查實。在確保可信、可靠、可用的基礎上,把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作為幹部考核、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