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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半月兩任司長落馬 曾告誡下屬保持清醒頭腦

2015年04月02日 08:02:00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新京報訊 (記者劉素宏)據商務部消息,3月31日,商務部紀檢組發佈題為《王瀋陽同志被立案調查》的消息稱:經查,商務部合作司司長王瀋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參加企業安排的打高爾夫球等活動,已構成違紀。駐商務部紀檢組決定對其立案調查。這是半個月內繼商務部合作司原司長吳喜林涉嫌受賄被立案調查後,現任再被查。

  王瀋陽本人曾表示,“合作司有一定權力”,同時告誡下屬要保持清醒頭腦。多位知情人士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在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等業務上,合作司批與不批對企業至關重要,握有一定自由裁量權。

  半個月內兩任司長落馬

  王瀋陽被通報與吳喜林被通報立案調查僅相差11天。3月20日,商務部稱,駐商務部紀檢組對商務部合作司原司長吳喜林涉嫌受賄問題進行立案調查,同時移交檢察機關辦理。

  官方未提供王瀋陽詳細履歷,不過,王瀋陽以合作司司長身份首次公開露面是在2011年9月,據此可判斷,王瀋陽任合作司司長至少已有3年。

  值得注意的是,駐商務部紀檢組對吳喜林違紀的通報中,強調了其合作司原司長身份。分析稱,這或表明,其涉嫌受賄問題或發生在主政合作司期間。據官方資料顯示,吳喜林出生於1954年,現年61歲,從2000年2月到2005年7月任外經貿部、合作司副司長,2005年7月開始任商務部合作司司長。

  3月26日,商務部部長高虎城表示,要求以案件通報樹正氣、促自律。

  先後由吳喜林、王瀋陽出任司長的商務部合作司,全稱為“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司”,商務部網站顯示,其主要職能包括組織、協調實施“走出去”戰略;起草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法律、法規;依法核準境內企業對外投資(金融類除外)並實施監督管理等業務。

  曾告誡下屬要保持清醒頭腦

  據商務部國際貿易方面的一位知情人士介紹,商務部合作司業務主要涉及對外勞務合作、對外工程承包等。在對外合作項目審批上,合作司有一定權力,在決定批與不批之間,有一定自由裁量權,企業可能對合作司有所求,司長及官員可能擁有一定的權力尋租空間。

  王瀋陽本人也意識到了合作司的職權可能帶來的誘惑。據商務部網站顯示,2012年9月,王瀋陽曾在合作司舉辦的廉政黨課上表示,合作司有一定的權力,作為政府服務的窗口部門,在工作中與地方政府和企業接觸的機會較多,“這就要求我們在人情交往、迎來送往的習慣禮儀中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

  另據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商務部合作司在對外援助貸款方面也有一定發言權,對外援助貸款主要由商務部對外援助司負責,但在大的框架下,合作司也會有參與。

  去年2月,中央第一巡視組向商務部反饋巡視情況時提到了援外項目存在的問題,比如境外監管較難,在援外企業資質審批、項目立項、預算管理、招投標等環節問題比較突出,調整預算項目過多,違規支出情況比較嚴重。

  商務部在推行外商投資由審批制向備案制的改革,客觀上會讓政府權力運作在陽光下,對腐敗起到抑製作用。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副院長李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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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郭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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