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平教授認為,由“人”造成的擁堵,一方面是我們本身的意識和自律不足,另一方面,“交通管理部門在制定和執行規則上也存在問題”。
這種管理“短板”包括:人行橫道、過街天橋等設施設置不合理,導致很多行人過馬路需要走較長一段路程,直穿馬路和翻閱護欄的行為就時有發生;也包括十字路口的信號燈等待時間“過長”,要麼讓行人忍無可忍、直接穿越,要麼是右轉車輛與直行行人“相互搶道”。
“行人等紅燈是有忍耐限度的,德國人的忍耐限度是60秒,因此德國的馬路紅燈最長時間不超過60秒。英國人的忍耐限度是45秒,中國人可忍受的等待時間約70秒到90秒。”前不久,在中德交通信號燈學術交流的年會上,曾發布這樣一組數字。
“在紅綠燈時間配置與流量數據明顯不符的時候,這種管理就是不合理的,要進行優化。”李克平教授告訴記者,“比如,一個路口的交通流量是相對固定的,但如果旁邊建了一個大型超市或者商務休閒中心,附近某個方向的交通流量就會改變,信號燈時間也需要適當改變。”
“而在交通流量已大到一定程度,無法用提高信號燈管理水平來解決時,就要考慮設置環形大天橋等設置了。”他說,“對于一個城市的交通管理者來說,如何更科學和更人性化地去考慮人們的實際需求並進行規劃,是最重要的。”
北京交通大學交通運輸學院賈元華教授提示,“各方素質的提高,是一個國民教育問題”,也需要交通管理者的宣傳和倡導。“讓老百姓認同這個觀念:‘遵守交通規則對大家都有好處,炫耀式的價值觀不可取,尤其是在交通出行方面。”(記者 王夢婕 實習生 陶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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