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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戀愛還要每季度續約?女生與準男友簽“戀愛合約”

2013年05月17日 09:16 來源:廣州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湖北某大學大三女生與準男友簽“戀愛合約” 稱能考察對方責任感

  近日,一份大學情侶簽訂的“戀愛協議書”引發網友熱議。當事雙方都是在校大學生,剛確定戀愛關係不久。不少和這份“戀愛合約”作者同齡的大學生表示,戀人相處,重要的是感情,“簡單、自然才是校園戀愛的核心”。

  當事人:對感情認真不怕互相考察

  記者昨天見到了這份“戀愛合約”,當事人在一張用過的白紙背後寫著:“茲定於2013年4月13日起,劉與羅簽訂戀愛協議……如果第一個月相處下來合適,就續約三個月。”

  合約的起草者劉是湖北某大學的學生,今年讀大三。今年3月,她在一次校內聚會上與同校男生小羅認識並互有好感。就在雙方都準備開始這段戀情時,劉提出需要簽訂一份“戀愛合約”。“我們都快要大四了,再過一年就面臨著畢業、工作等現實問題。我只想找個對感情認真、有責任心的男友,最好能一直走下去。”劉説。

  劉表示從大一入校開始,自己就看慣了大學情侶分分合合,對感情不負責任,像遊戲一樣,“提出簽訂這份協議,也是為了看看男友是否有責任感,先交往考察1個月,如果彼此都感覺合適,再續簽3個月,以後再逐漸延長協議的時間,男友也同意了。”

  作為“合約”的另一方,已經順利“轉正”的小羅則表示,由於剛開始彼此都不了解,簽份“協議”也挺好,“互相考察很公平,而且我對這份感情是認真的”。

  90後大學生:不強求不做作的戀愛才好

  同為大三學生的復旦大學90後女孩孫一茹聽到“戀愛合約”的新聞有些驚訝,“又沒有什麼約束條款,不能稱之為完整的協議吧。而且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沒必要這樣嘩眾取寵”。

  孫一茹説,自己更崇尚簡單、自然的戀愛,“兩個人有感覺就會多説説話,覺得可以就試著相處一段時間,總之,不強求不做作的戀愛就很好”。孫一茹告訴記者,她和男友最慣常的相處方式就是一起在校園裏散散步,隔一段時間出去吃頓飯。

  最近正忙於找工作的大四女生荀妍告訴記者,男友準備考研,自己選擇就業,“和男友相處了兩年多,我們不會刻意去談關於將來的事情。但我覺得畢業並非就意味著分手,只要兩個人真心想在一起,很多困難都可以克服的”。

  説到這幾天網路上傳得火熱的“戀愛合約”,荀妍表示,自己不會去嘗試,“重要的是雙方都有責任感,知道應該一起做些什麼。不然當初的海誓山盟,到最後曲終人散,簽多少份協議都沒用”。荀妍説,雖然自己和男友也無法確定將來一定能怎樣,但至少在一起的時候沒有遺憾,“即便分開的時候留下的都是對方美好的東西,那就足夠了”。

  學生戀人:主張AA制,不因戀愛增加負擔

  據一項調查數據顯示,目前絕大部分在校大學生每月的生活費在800元至1500元之間,用於戀愛的支出佔40%,有的超過了一半多。而隨著年齡的增加,戀愛支出的費用也呈幾何級上漲。記者在採訪中也發現,雖然沒有那麼正式的所謂“戀愛合約”,但大部分學生情侶都會恪守一定的原則,比如,不能因為戀愛給雙方增加負擔。

  孫一茹就表示,自己和男友相處時會主動分擔一些,“雖然我們也會做家教、打工增加收入,但平時花費主要還是父母給的。大家都沒有固定的經濟來源,我更主張AA制”。

  常年擔任高校輔導員的郭燁表示,她更主張同學之間積極健康的戀愛,“雖然社會環境變得有些浮躁,但校園戀愛最值得大家留戀的,就是那種簡單的純真”。郭燁表示,對於心智還沒有完全成熟的大學生們來説,戀愛也是校園生活中的重要一課。

  網友聲音

  桐梓李霞:戀愛是一種感覺,如果可以控制就不叫愛情了。

  痘面鬢霜:這叫協議書?哪幾個字算“要約”,哪幾個字算“承諾”?都讀大三了,連一份齊全有效的雙方協議都寫不出來。

  請多觀趙:換一種想法,結婚證不也是一種協議嗎?關鍵是兩個人如何妥協。文/本報記者賀涵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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