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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金鼎投信案"被判7年6月 張平沼:深感痛心將上訴

2014年07月17日 22:24:33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17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商總”榮譽理事長張平沼9年前擔任金鼎投信董事長期間疑有違規操作,今天被臺“高院”判刑7年6月。

  據報道,張平沼擔任金鼎投信董事長期間,和擔任金鼎證券董事長的妻子陳淑珠、執行副總經理房冠寶共同操作債券附賣回交易,將金鼎投信出清結構債的虧損轉嫁金鼎證券,造成金鼎證券4年賬面提列高達新台幣5.6億多元,臺“高院”今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背信罪將張判刑7年6月、陳判刑8年6月、房判刑8年4月,全案可上訴。

  對此張平沼強調,自己深感憤怒痛心。並表示,自己在任職金鼎投信期間,都是依專業經理人處理結構債等事宜,卻平白無端受累。原本期待“高院”能還自己清白,未料“高院”卻做出此判決,非常難以忍受。張平沼認為,自己一向以守法、誠信原則處世,並無背信之虞,未來將依法上訴,希望法律還自己清白。(台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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