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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長張通榮關説案 二審判1年8個月無緩刑

2014年05月13日 10:22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基隆市長張通榮(圖片來自臺媒)

  台灣網5月13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曾自罵“混蛋市長”的基隆市長張通榮因酒駕關説案,臺灣“高等法院”今天二審宣判張通榮1年8個月徒刑,撤銷緩刑。

  據報道,酒駕關説案發生於前年9月14日晚間,婦人廖美秀酒駕拒攔檢還打傷女警,張通榮趕到基隆安樂派出所質疑警員執法過當,涉嫌對此事進行關説。且張在警局拍桌大罵承辦警員:“我市長就針對你!我就是這麼記恨。”

  事後,張去年被依教唆公職人員縱放罪判刑1年8月,但若繳交200萬元(新台幣,下同)公益金並服200小時勞務,可緩刑5年;廖女則因對執勤公職人員施暴,被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張通榮等人不服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天上午10時二審宣判張通榮1年8個月徒刑,撤銷緩刑。(台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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