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4月17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陸委會今天表示,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通過前,臺當局行政部門仍會就兩岸目前正進行中的協議,持續協商溝通。待監督條例通過,再考慮如何適用新條例。
對此,島內熟悉兩岸事務人士指出,依照相關規定及兩岸條例,兩岸協商是行政權,臺當局行政部門可據此繼續進行相關協議的溝通及處理,簽署後是否生效由“立法院”決定,但行政部門應該會考慮社會氛圍後再做調整。
據報道,臺灣陸委會發言人吳美紅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在監督條例通過之前,兩岸相關協商工作,比如貨品貿易、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等議題都在持續進行溝通,臺當局行政部門會依照行政權責,強化對“立院”、公眾的溝説明,希望爭取各界對兩岸制度化協商及兩岸協議的支援。(台灣網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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