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積怨釀人倫慘劇的李良才。臺媒圖
台灣網1月7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臺中市一名燒死父親、弟弟的李姓男子日前被法院二審宣判,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死者兒女要求法官判處死刑,但臺中“高等法院分院”考慮到他長期沒有工作、遭遇不公平待遇,且又患有憂鬱症未治療,維持一審判決。
該男子現年55歲,啃老族,因從母姓,不但從小得不到父親疼愛,而且常受辱罵,李積怨甚深。2年前,在半夜看電視時,他又遭到父親責罵,因此將3瓶汽油噴灑在幺弟身上、樓梯間,並點火引燃,父親見狀打罵他,他又持刀砍向父親,最後致父親不支倒地燒死,幺弟送醫後也宣告不治。站立大火之中,他曾緊鎖大門、阻人救火,還一度想到割腕自殺。
不過,收押受審時,他並沒有透露悔過之意,屢以“欺人太甚就玉石俱焚”、“士可殺不可辱”等詞進行辯解,死者兒女要求法官判處死刑。不過,案件承審法官認為李長期無工作、受到不公平對待,又罹患憂鬱症從未治療,仍維持一審原判,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李無期徒刑,並令其進入適當處所接受精神評估和治療。(台灣網 李帥)
[ 責任編輯:李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