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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募兵制調薪拍板 南沙二等兵月薪過5萬(圖)

2013年12月26日 09:55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灣海軍陸戰99旅步1營步1連由全志願役軍人組成。(臺媒圖)

  台灣網12月26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當局“行政院”26日表示,為增加招募留營誘因,“行政院長”江宜樺已核定臺灣防務部門“配合募兵制軍職人員待遇調整案”,包括調增士官、士兵之志願役勤務加給每月2000元至4000元,及將外島地區第一級(南沙)和第二級(東沙、大膽及二膽等地區)地域加給,分別由現行12360元及9790元調增為20000元及12000元,並均自明年1月1日起實施。

  臺當局“行政院”指出,近來社會各界關切“募兵制”推動情形,並提出諸多建言,實施“募兵制”為臺灣兵役制度重要轉型工作,事涉防務安全及臺灣長遠發展,臺當局推動的決心向來沒有改變。近2年志願士兵招募成效不如預期,如何使青年學子願意從軍,並長留久用,已是募兵製成敗關鍵,由於臺軍人力獲得須與其他職場競爭,因此適度調高相關薪資待遇,將是成功推動募兵制的先決條件。

  本次志願役勤務加給之調整,以志願役士兵為優先,各等階軍官待遇未作調整,以志願役二等兵為例,每月薪資由現行29625元,調高為33625元,在南沙外島地區服役,地域加給為20000元,每月薪資可達53625元。

  另考慮其他地區實施募兵制經驗,士官均為部隊主幹,且幾由資深士兵升任,兩者具密切連動關係,臺灣目前亦朝此方向推動,為鼓勵資深優質士兵升任士官,促進募兵制之穩定發展,本次士官部分(不含士官長)一併調增2000元。

  至於其他包括戰鬥部隊勤務加給、留營慰助金等項目,將視志願役士兵獲得情形及臺當局財政狀況,列為後續推動方案適時再予檢討。

  “行政院”表示,實施募兵制並非一蹴可幾,執行過程必然面臨許多問題與挑戰,應循序漸進,因時制宜,持續檢討精進,“行政院”已成立“推動募兵制項目小組”,由“政務委員”林政則定期召開跨“部會”會議,協調並整合相關資源,以有效落實政府“募兵制”政策目標。(台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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