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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營:“立委”席次達6人才能組黨團

2013年12月12日 17:33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12日消息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12)日舉行黨團會議,黨團書記長林德福表示,國民黨才提出了“議事效率提升草案”包括黨團成立門坎提高到6人、“立法院”各常設“委員會”採單一“召集委員”等。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現行“立法院組織法”規定,每屆“立委”選舉當選席次達3席且席次較多的5個政黨得各組成黨團;席次相同時,以抽籤決定組成;每黨團至少須維持3人以上。

  國民黨團提出的議事效率提升草案,內容包含將黨團成立門坎從3人提高到6人,以符比例原則。各常設“委員會召委”也從現制2人改為1人,由單一“召委”負責委員會議程。同進提高“立委”行為規範罰責部分,如果未來“立委”破壞公物,將依損害賠償費用,由“立委”歲費扣除,不再由民眾買單。

  協商制度部分,林德福表示,爭議法案在1個月協商期滿後,如果協商不成,只要在“立法院院會”提出,最晚要在1個月內完成表決;為讓議事有效率,一定要有處理時限。

  有關設置“國會”警衛隊,林德福説,會中稍有討論,但細節需朝野協商才能處理。國民黨團希望議事順暢,適度處理,不要強佔議場主席臺;至於是否動用“警察權”?他表示,目前還未協商,還不知道。(台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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