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銘彈劾案未審先敗,二次審查會人數不足流會。(臺媒圖)
台灣網12月11日消息 據臺灣“東森新聞”報道,臺灣“檢察總長”黃世銘上個月躲過臺灣“監察院”第一次彈劾,面對外界輿論壓力的“監察院”,10日原先預定在“院會”之後,針對黃世銘涉濫權監聽、非法泄密的彈劾案召開二次審查會,不過疑似因為消息提早泄漏,有“監委”選擇不出席,使得審查會最終以流會收場。
彈劾黃世銘一案眾所矚目,敏感性頗高,部份“監委”礙于消息提早曝光及政治壓力,決定不出席二次審查會,最終沒有達到“監院”最少9人的法定開會人數,以流會作收。彈劾提案“監委”洪德旋及吳豐山,前者不在辦公室,後者則不接受媒體採,詢問其他“監委”也多半表達不方便響應此事。
根據臺灣“監院”內部規定,參與彈劾的“監委”不能重復,黃世銘的彈劾案扣除提案的2名“監委”及“監察院正副院長”及申請回避者,僅剩14位“監委”可能出席二次彈劾的審查會,但最終連9位都不到,確定流會。
依臺灣“監察法”規定,彈劾會開會時須有9位“審查委員”以上出席才能開議;彈劾案審查會投票時,應有“審查委員”9人以上之出席,由出席“委員”用無記名投票表決,以投票“委員”過半數同意成立決定之。審查會因出席“審查委員”不足法定人數時,其無故未出席或退席者,再開審查會時,改由其他“委員”依輪序遞補。(台灣網 高旭)
[ 責任編輯:高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