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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臺商投資大陸“減賦” 兩岸租稅協議或搶明年簽署

2013年11月26日 11:18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26日消息 綜合臺灣媒體近期報道,針對關乎一百多萬大陸臺商租稅權益的《兩岸租稅協議》,兩岸目前已達成共識。依協議規定,臺商出售大陸股權的課稅權將由臺灣方面取得;課稅數據交換也不溯及既往。臺媒就此指出,重復課稅、移轉訂價問題消除後,將有利降低臺商在大陸投資的稅負。

  據悉,臺當局“財政部長”張盛和昨天傍晚主動拜會“立法院長”王金平,尋求“立法院”支援兩岸簽署全面性互免所得稅協議。

  張盛和表示,雖然此前圍繞《兩岸租稅協議》的意見分歧已全部解開,但最終能否順利簽署,仍要視“立法院”態度而定。他表示,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臺灣居民在大陸的所得並非海外所得,必須與臺灣所得合併申報。因此,《兩岸租稅協議》一旦生效,臺商在大陸地區繳的稅額便可拿來抵稅。此外,除了避免重復課稅條款外,兩岸間還可針對特定人、特定時間的租稅資訊,進行租稅交換。

  張盛和透露,《兩岸租稅協議》至今未能順利簽署,主要是因有些臺商早前擔心,協議簽署後,在大陸銷售與股利所得將面臨追稅。不過,兩岸雙方現已同意追稅“不溯及既往”,同時請臺灣工業總會、商業總會向大陸臺商倡導租稅協議,使臺商疑慮得以化解。

  另據指出,目前,臺商、臺幹與眷屬在陸人數達一、二百萬人,未來雙方簽訂協議後,臺當局“財政部”將可全面取得其在大陸租稅資訊。對此,張盛和特別強調,“財政部”未來一定是具體個案,才會要求對岸提供資訊。且資訊僅用在稅務使用,除非查到有逃漏稅,否則不會向大陸方面要所有大陸存款、股票、房地産等財産資料。

  張盛和強調,《兩岸租稅協議》簽訂後,將使臺灣當局、企業、人民將三方獲利,除兩岸重復課稅問題獲得解決外,對於臺商通過第三地紙上公司移轉計價的課稅權分配問題,雙方也達成共識。兩項投資疑慮消除後,也可吸引外資來臺投資。

  另據臺媒報道,今年5月底,兩岸雙方圍繞《兩岸租稅協議》的談判突破僵局,就臺商在大陸出售股票的課稅權歸屬等原有分歧取得初步共識。如今談判進展順利,最快有望在明年登場的第十次兩岸兩會會談中簽署。(台灣網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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