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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放任果農霸佔墓地 “屍肥”芒果熱銷

2013年09月03日 07:50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南玉井第二公墓種滿芒果樹,7到8月芒果采收期間,果農踩著墳墓采收墳上的芒果。(圖片來自臺媒)

  台灣網9月3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南市玉井區為臺灣最知名芒果産地,臺南市政府卻放任果農竊佔公墓用地種芒果。這些産自歷史公墓的“屍肥芒果”以愛文芒果為主,年産逾200噸,産值逾560萬元(新台幣,下同),果樹不僅種在墓間,還大剌剌種在墳頭上,樹根更穿地直通棺木、纏繞遺骨。愛吃芒果的民眾昨聽到可能加料的愛文芒果,多半心頭髮毛,表示“不敢吃了!”也有人説:“有什麼好怕的?”

  臺北榮總臨床毒物科主治醫師蔡維禎昨指,雖然屍骨腐敗可能讓産生的細菌或生前施打的殘留藥物滲進土壤,但芒果因此變成毒芒果的機率非常小,對人體影響也不大。臺灣“中國文化大學”園藝暨生物技術學系主任熊同銓直言,墓地種芒果“心理上還是不太舒服。”他認為芒果應註明詳細産地,讓消費者有選擇,“不忌諱就去吃”。

  據臺南農業局數據顯示,玉井區芒果今年産量約2.5萬噸,總種植面積1540公頃,竊佔公墓種芒果的面積約14.2公頃,年産量約227噸,逼近玉井芒果總産量1%。

  “屍肥愛文芒果”種植區在66年前被劃為公墓用地,47年前愛文芒果改良成功,便有果農在公墓栽種。37年前當時的臺南縣鄉公所(現改制臺南市區公所)清查,要求90名在公墓種芒果的果農立下切結書,保證移去果樹歸還土地,但37年來歷任首長全未積極處理,果農照種不誤。區公所僅于5年前立告示牌,警告不得耕種農作物,便再無作為,導致7處公墓有3處仍是果樹與墳墓夾雜。

  而據週刊調查,公墓群中佔地36.6公頃的第二公墓濫種最嚴重,滿山都是芒果樹,第一公墓雖然也有,但範圍較小,第三公墓雖已遷葬,但仍有超過百株芒果樹,此外,第四及第七公墓則有零星芒果樹種在週邊。

  當地果農對在公墓種芒果見怪不怪,潘姓果農説:“自有印象以來,兩者就共存。”他還自豪:“種在山坡地比較不會積水,會比平地種的更甜。”一名女果農則説,在公墓種芒果已幾十年,“剛開始摘也會怕,久了就習慣了。”她還理直氣壯説,公所沒有收租金,“我們算是在使用跟管理,沒有使用,這裡就雜草叢生。”

  土地不用付租金,有果農仍喊錢難賺,表示今年芒果盛産,一台斤(600克)只賣到10到20元新台幣,價格只為去年1/3,即使頂級可賣到30元新台幣,但農藥、肥料、工資都漲價,“沒虧就很好了”

  。

  對此,玉井區公所主秘楊漢瑞説,竊佔公墓用地種芒果“是以前留下來的,現在市府還沒有完整規劃。”他説,區公所人力不足,經費也少,難以管理近80公頃公墓。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生命事業科長葉志明表示,“殯葬管理條例”沒規範到民眾濫墾,主要還是依“刑法”竊佔土地罪送辦,最高可處5年徒刑。他表示,若有竊佔公有地情形,就會依法辦理,但墓地上的芒果樹有水土保持功能,不見得要全砍掉,不過會禁止再耕種收成。(台灣網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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