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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一男子自殺未遂 被妻子救活後竟將其亂刀砍死

2013年05月22日 06:38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蔣泳馨被砍殺十多刀,滿身是血倒地,送醫後仍傷重不治。(圖片來自臺媒)

  台灣網5月22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花蓮市一名男子與妻子感情不睦,前天吞藥燒炭自殺,被妻子報警救了他一命。結果他昨晚約妻子在公園談判,雙方大吵,他竟抽出預藏的30公分長水果刀,猛刺妻子後頸、背部、腰部10多刀,妻子當場血流如注不支倒地。警員據報到場掏槍制伏這名莽夫,並將妻子緊急送醫,可惜最後仍傷重不治。

  殺妻兇手陳延綸(32歲,有詐欺、過失傷害前科)的鄰居,昨獲悉他當眾殺妻後,氣得大罵:“你老婆才救了你,你卻殺了她,真是忘恩負義!”目擊殺人驚悚過程的遊姓女子説:“兇手簡直殺紅了眼!真的好可怕!” 

  懷疑妻外遇動殺機

  警方調查,陳延綸與蔣泳馨(28歲)4年前結婚,育有一子(3歲)。陳嫌被捕後供稱,妻子今年3月跟他説要申請低收入戶補助,於是商量兩人辦假離婚,但離婚後,他和母親住在花蓮市永興路,妻子則搬到美侖派出所附近一棟大樓租屋,並對他愈來愈冷淡,他懷疑妻子在外面“討客兄”(有外遇),愈想愈鬱卒。

  警方説,陳男前晚打電話向蔣女抱怨,他離婚後一個人住,心情很不好,講著講著就吞了幾顆安眠藥,還説準備燒炭自殺,當時在電話另一端的蔣女發現情況不對,立即報警,拜託警消趕緊去救人。消防員到場時,陳母已先潑水滅了炭火,但陳男已陷入昏迷,警消趕緊將他送醫,救回一命,蔣女還趕來關切、安慰陳男。 

  殺紅眼猛刺背頸腰

  昨早陳男出院後,打電話約蔣女到美侖石頭公園談判,晚上7時許兩人見面後,陳男就質問蔣女以“辦低收入戶假離婚”為由欺騙他,兩人發生爭吵,蔣女氣得轉頭就要走,陳男隨即取出預藏的水果刀抵住蔣女脖子,不準她離開,但蔣女不甘示弱,企圖推開陳男的手,結果激怒陳男,陳男竟持刀猛刺蔣女後頸及背部、腰部10余刀,蔣女滿身是血,不支倒地。

  當時現場有10余名民眾目睹,嚇得大喊:“殺人啦!救命!”但陳男殺紅了眼,仍繼續砍殺,民眾趕緊跑到50公尺外的派出所報案,值班警員衝到現場,但這時蔣女已全身是血倒地,警員馬上掏槍喝令陳男:“不要動!再動就開槍!”陳男才把水果刀棄置地上,束手就擒。

  巧的是,據報趕來的消防員到場後,發現重傷倒地的女子是蔣女,驚訝地説:“這個女的不就是昨天報警救老公的那一位嗎?她還穿著同一件衣服耶!”蔣女送醫後,仍因傷重不治。 

  後悔辯稱吃藥恍惚

  陳男向警方供稱,他因吃了藥精神恍惚,才會一時衝動殺人,“非常後悔!”至於陳男是服用何種藥物,警方表示還需厘清。

  臺灣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表示,夫妻婚姻破裂,若有一方不甘心,絕對不會輕易放手,可能會以死相逼,甚至玉石俱焚,這時另一方應冷靜思考“有計劃的分手”,談判前應先評估可能遇到的風險,若對方已有自殺念頭,可能就會有“乾脆兩個人一起走”的打算,這時一定要想好退路,保護自己,例如帶警察、律師、親友前往,切忌單獨赴會。談判時則要“動之以情、説之以理”,不要火上加油,若談判破裂,不必急於立即有結果,可求助司法或調解委員會處理。 

  談判切勿單獨赴會

  兩性專家吳娟瑜批評殺妻兇手陳延綸太衝動、心智不成熟,“一夜夫妻百世恩,就算已沒有愛情,也要想想親情,大家好聚好散!”她提醒,面對這樣的“危險伴侶”,談判時最好找雙方都認同的第三方前往,避免遭暴力對待。 

  分手談判須知

  ★儘量用電話溝通、避免外出面談。

  ★非得見面,地點應由自己選擇,並讓家人知曉。

  ★見面地點應選擇人多的公開場合,並請家人或朋友陪同,不要單獨前往,以免有突發狀況求救無門。

  ★談判時應避免激怒對方,若對方有情緒失控跡象,應虛與委蛇儘速脫身。(台灣網 王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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