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生效後共遣返臺灣嫌犯280人

2013年04月24日 10:33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4月24日北京消息 國臺辦新聞發言人范麗青24日表示,兩岸在2009年就簽署了《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協議》,這個協議生效以來,大陸方面高度重視協議的執行工作並積極落實。截至今年4月上旬,大陸方面已經遣返和移交了臺灣通緝犯和犯罪嫌疑人280多人,協議的執行成效是非常顯著的。我們不會包庇縱容任何犯罪行為。至於具體的個案,相信大陸主管機關會依照協議的有關規定來處理。

  國臺辦今天舉行新聞發佈會,臺灣中天電視臺提問:臺灣的法務部門説,臺灣的通緝要犯陳由豪已經取得了大陸的身份證。臺灣方面之前也要求大陸方面協助遣返。其實現在在大陸類似陳由豪這樣的經濟罪犯還有好幾個。請問大陸方面會不會協助臺灣方面遣返?范麗青針對上述問題做如上表示。(台灣網 周劍)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