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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媒評論:不應為陳水扁量身裁製特殊待遇

2013年04月12日 10:01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4月12日消息 臺灣地區前領導人陳水扁病況引發社會關注,民進黨再度出招,與臺“立法院長”王金平交換意見,討論是否應通過修改相關規定為陳水扁解套,讓被判有罪的卸任領導人能夠“受到特殊待遇的處理”。臺灣《旺報》4月12日刊文認為,此舉實在不宜輕言一試,解鈴還需繫鈴人,陳水扁需要做的是,誠懇地向臺灣民眾謝罪。

  文章摘編如下:

  在全球,多數地區對於卸任領導人都會賦予特殊禮遇,以便其生活方便;但絕非對其敗德喪行的犯罪行為網開一面。臺灣地區前領導人陳水扁病況引起關注,在野黨卻再度出招,與臺“立法院長”王金平交換對扁病情的意見,討論是否應透過修改相關規定為扁解套,讓被判有罪的領導人能夠享受“特殊待遇”。

  中國古代“王子犯法,與民同罪”。然而現在陳水扁有罪,大家卻想盡辦法幫他免除牢獄的辛苦,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監”。殊不知真正的問題,在於陳水扁本身,只要他認罪,那麼所有的問題,莫不迎刃而解,何必這麼麻煩民眾?

  本來,作為卸任領導人,必須律己嚴於一般人,否則何德何能享受特殊的尊崇與富貴?這是極為簡單的道理,中外皆然!中文的“位高任重”最能傳神表達掌握權勢者,必須在言行、舉止方面,符合社會上較高的期待,以免有負所托。

  陳水扁執政8年政績,非但乏善可陳,甚至嚴重貪污,對臺灣社會造成極大傷害。但是,他自己不僅不承認罪行,還要臺灣民眾共同想辦法,使其免除牢獄之災!他個人做錯事,卻成為全體民眾的歷史共業,甚至影響到法律的公平性,這樣的做法實在難以令人茍同。

  無論古今中外,凡是身處上位的人,莫不應該以身作則,有效樹立典範價值,絕非享受特權。臺聯黨“立委”林世嘉、民進黨“立委”陳歐珀等人去年提出的“卸任領導人禮遇條例”修正案,卻明定經判決有罪的領導人,應受特殊待遇處理。如若這般,卸任領導人不啻屬於特權階級,難獲社會認同。

  替卸任領導人陳水扁量身裁製特殊待遇,徒然貶低這一職位的榮耀,實在不宜輕言一試。解鈴還得繫鈴人,陳水扁若誠懇地向全民謝罪,民眾都會原諒他,又何必削足適履,為求遷就阿扁特殊身分,降低領導人職位的格調與身價,來侍候他一人偏頗的需求呢?(台灣網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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