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灣一艾滋病男教師以毒品引誘男網友性交遭起訴

2013年04月03日 10:37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4月3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巿一名艾滋病患男性教師涉嫌存心報復,以毒品引誘男網友發生性行為,男老師昨(2)日遭檢方起訴,臺北地方法院昨日裁定收押。 

  檢警指出,日前因查獲這名男教師涉嫌毒品案,經向臺當局“衛生署”函查後發現,他患有艾滋病並涉嫌在“同志”網站以毒品引誘男網友發生性行為。男教師疑似未使用安全套,檢警在去年12月間將他拘提到案並聲請羈押獲准。 

  臺北地檢署指出,被告為小學老師,為男同性戀者,他在2011年2月經由檢驗知悉自己因男同性戀間的性交行為而感染艾滋病後,即存心報復。 

  檢方指出,他刻意隱瞞自己感染艾滋病,在男“同志”聊天室刊登訊息,尋求願與他發生性行為者。待有人回應,再進一步以MSN談論雙方約見細節,並互留聯絡電話,待雙方見面後,他即要求共同施用毒品“助性”,共13人前往他的住處,與他發生危險性行為。檢方表示,男教師明知甲基安非他命、MDMA(俗稱搖頭丸)為二級毒品,他在與其他男同性戀發生性交前,以無償方式或收取新台幣500元提供給對方施用。檢方指出,警方在2012年11月間,因毒品案搜索男教師身體及住處,但他不配合,極力反抗與警員拉扯,導致警員受傷。 

  檢方以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妨害公務等罪嫌起訴男教師,檢方另對他聲請觀察勒戒。(台灣網 周劍)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