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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央行”:島內商家不得收人民幣

2013年03月07日 07:42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3月7日消息 據臺灣《旺報》報道,臺灣“中央銀行”昨天指出,島內指定外匯銀行(DBU)雖已全面開辦人民幣業務,但一般商家還是不能直接接受兌換或買賣人民幣,一旦被查獲,所收受的人民幣和台幣都會被沒入。

  臺灣“央行”説,二月六日DBU全面開辦人民幣業務後,讓商家和一般民眾誤解,現在島內交易可以使用人民幣。但臺灣“央行”重申,只有台幣是島內流通的法償貨幣,島內商家在進行交易時,不得收受人民幣。

  臺當局開放陸客赴觀光後,因人民幣趨勢看升,近年來不少觀光區商家都“私下”接受陸客直接用人民幣買東西;尤其是在二月初DBU開辦人民幣業務後,不少商家和民眾都誤以為今後在島內消費時,可以直接用人民幣支付。

  臺灣“央行”昨天重申,赴臺觀光的旅遊所持有的人民幣,必須先到經許可的金融機構或外幣收兌處兌換成新台幣,才可以在島內消費,商家如果直接受收人民幣,或未經許可辦理人民幣與台幣的兌換或買賣,所收受的人民幣及台幣,都將被主管機關沒入。

  臺灣“央行”表示,目前島內經許可的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合社及農漁會信用部等,共有4183家分支機構,及262家外幣收兌處,範圍遍及各地熱門旅遊景點,都可以提供外幣兌換台幣服務。

  臺灣金融界人士説,事實上,觀光景點商家直接收人民幣的情況相當普遍,但主管機關臺灣“金管會”和臺灣“央行”等在查輯上有困難;因此,主管機關目前能做的是加強倡導;但是,也不是完全不會被查到。

  臺灣金融界人士即指出,因大陸目前仍實行外匯管制,資金不能自由進出;多年來兩岸間的鉅額資金往來,都是透過銀樓或旅行社等地下管道進出。

  業者表示,近來就有民眾透過地下管道匯款數十萬元人民幣到大陸,遭臺灣司法單位查獲,並移送給臺灣主管機關辦理;依規定,該筆數十萬元人民幣的地下匯款亦將全數被臺灣“央行”沒入。(台灣網 王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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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王文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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