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101董座林鴻明(右前)與李宗瑞(右後)銬在一起送往臺北看守所。(圖片來源:臺灣今日新聞網)
台灣網1月23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北地檢署偵辦臺北101前董座林鴻明涉嫌掏空金尚昌公司案,認定林鴻明等人不法所得超過10億元(新台幣,下同)。今天全案偵結,依違反證交相關規定起訴林鴻明、金尚昌總經理陳祈蒼、財務長董翠華及宏國建設副總經理林南聰等4人。
檢方調查,林鴻明出任臺北101董座前曾在金尚昌服務,當時公司週轉不靈,以土地向中聯信託抵押借款。等到土地轉為不良債權後,再成立人頭公司買回土地,轉手之間獲利約6億元。臺北地方法院認為,林鴻明涉嫌掏空、背信等罪嫌,且有串證之虞,因此裁定收押禁見。
金尚昌掏空案自去年9月20日揭發開始,同月26日檢方展開第二波偵查行動,先以證人身份約談林鴻明,偵訊後當庭改列為違反證交相關規定、犯特別背信罪。(台灣網 周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