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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一男子涉迷姦女友 遇法官找人代班審問改判減刑

2013年01月15日 09:03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月15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灣一名有性侵女友前科的吳姓男子,2年前被新女友指控下藥迷姦,並且偷拍性愛光碟。吳嫌手機內還發現有兩名受害女性,整個過程就宛如“李宗瑞事件”的翻版。吳男一審被重判14年有期徒刑,案件上訴到臺灣“高等法院”。臺“高院”法官林銓正卻找同事代班開庭訊問,導致延押裁定被臺“最高法院”撤銷,吳男竟獲改判6年有期徒刑且以5萬元(新台幣,下同)交保。

  吳姓嫌犯(35歲)在2008年因持刀威脅性侵前女友,遭判3年有期徒刑定讞。2010年10月假釋出獄後另交新女友,卻又被對方指控在2011年6月時,兩人在西門町去KTV唱歌,吳嫌下藥迷昏她,之後帶回住處性侵,整個情節就宛如“李宗瑞事件”的翻版。

  女子發覺有異提分手,吳嫌竟用裸照恐嚇她,被害人在同年9月向警方報案。警方在吳嫌家中找出FM2藥丸,手機內還找出被害人遭迷姦的照片與影片,因此遭到收押。吳嫌一審遭重判14年,但警方發現吳嫌手機內還有兩名被害女性,因此擴大偵辦。

  不料案件到了臺“高院”,法官林銓正在去年11月請同事王屏夏代為開庭,吳男的律師認為延押違法而提出抗告,結果臺“最高法院”在1月2日撤銷延押。吳嫌之後被依較輕的乘機性交罪改判6年有期徒刑,且以5萬元交保。(台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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