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兩岸婚姻組織提議縮短陸籍配偶獲取定居身份年限

2013年01月11日 13:45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月11日消息 臺灣“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今天表示,臺立法機構應該儘速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條文修正草案,將大陸籍配偶獲取臺灣定居身份的年限從現行的6年縮短至4年。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按臺灣地區現行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籍配偶在臺灣居留滿4年,且每年在臺時間超過183天,可申請長期居留。長期居留連續2年且每年在臺時間超過183天,可申請獲取定居身份。

  “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有關成員今天聚集臺立法機構陳情。會長鐘錦明表示,大陸籍配偶取得臺灣定居身份年限比外籍配偶多2年,制度不公平且歧視,希望立法機構傾聽陸籍配偶聲音,儘快將年限從6年縮短至4年。

  與會的大陸籍配偶代表説,臺灣有關方面不應從政治角度看待他們,而他們生活在臺灣,為社會做出了很多貢獻,理應得到公平待遇。

  報道稱,有關大陸籍配偶獲取定居身份規定的修改,臺當局“陸委會”及部分國民黨、親民黨“立委”都曾提出過不同版本。(台灣網 何建峰)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