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虧損公營事業照發獎金 臺經濟部門負責人或遭彈劾

2012年12月30日 13:59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30日消息 臺“監察委員”葛永光今天表示,臺灣“監察院”對公營事業虧損還發高額績效獎金糾正過臺當局“經濟部”,問題再不改革,會對“經濟部長”等提出彈劾。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經濟部”28日公佈公營事業年度績效獎金,若加上兩個月考核獎金,預估“中油”員工最多可領4.6個月年終獎金、臺電最多可領3.65個月、臺水最多可領3.46個月、臺糖可領3.31個月,引發議論。

  臺“監察院”9月間已糾正臺當局“經濟部”和臺電,指臺電不應寬濫粗算影響盈餘的政策因素,在鉅額虧損時還發給員工高額績效獎金。

  葛永光今天受訪表示,按照相關規定,“監察院”對當局行政部門提出糾正後,如果行政部門一定期間內沒有改善,可以進一步提出質問,並邀請相關的行政部門人員到“監察院”,對糾正案沒有改善的原因以及未來改善的期程提出報告。如果在一定時間內還是沒改善,“監察院”就可以對相關負責人提出彈劾案。

  葛永光説,目前正在跨年年假,預計明年1月將要求臺當局“經濟部”到“監察院”報告相關問題,如果報告後相關問題沒改善,就會對“經濟部長”等人提出彈劾,但一切還是先看“經濟部”報告的狀況再説。(台灣網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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