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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首例高級警官涉貪案偵結 許瑞山遭求刑15年

2012年12月12日 18:06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12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板橋地檢署偵辦臺灣三線二星高階警官、前臺當局“刑事局”主任秘書許瑞山貪瀆案今天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將許瑞山等11人起訴,許瑞山被具體求處15年重刑。這起貪瀆案也是臺灣有史以來警員遭起訴層級最高的案件。

  起訴書痛批,這起警界涉貪層級最高的弊案,嚴重傷害臺灣查緝犯罪單位的形象。許瑞山等人投資賭場,震嚇基層警員,以致警員不敢取締。檢方也怒斥,許瑞山遭搜索時,第一時間就勾串證人,要求配合謊稱查扣款項為合法。

  起訴的11人中,除了許瑞山,包括臺“刑事局”偵4隊2組組長鄭富禎、偵9隊2組組長黃文圳、三重派出所警員陳弘哲、三重分局偵查佐胡憲安、檢肅科科長蔡東成等6人。起訴層級歷年來最高。

  全案因檢方調查職業麻將賭場包庇案,查出警界許瑞山、鄭富禎等人通過前《壹週刊》主筆王保憲牽線,包庇新北市三重區賭場,許、鄭兩人再定期收取分紅。檢8月間發動搜索,最後將許、鄭、王三人收押禁見。(台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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