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10日消息 臺灣《聯合報》今天刊發《秀政績,1個建築物上有2個首長落款》。文章稱,臺灣地方縣市行政首長等政治人物為彰顯政績,常在學校、機關辦公大樓等建築物上題字落款,尤其是校門牌樓,只要花點小錢整修,落款人就可以從前任首長換成現任首長。有民意代表稱,這是“馬屁文化”無處不在的表現。
據稱,高雄市燕巢區深水小學校門牌樓原來的落款人是“高雄縣長余政憲”,經去年整修後,落款人變成“高雄市長陳菊”。這引發了深水民眾不滿。深水里長林明雄向媒體揭發此事,並向校方和市政府表達了抗議。林明雄説,深水小學門牌樓,是當年的高雄縣長余政憲所建,而現任高雄市長只是做了簡單整修,“憑什麼把名字換成陳菊”!因遭致多數民眾不滿,市政府和校方又抹掉陳菊的題字落款,平息爭議。
而高雄市鳳山區市長林三郎在2006年卸任前,花費2000多萬元新台幣在3處重要路口,設置以鳳凰為主題的“入口意象”,並題字落款。接任的許智傑在驗收過程中也題字落款,造成一座“入口意象”雕塑上同時有前後兩任市長題字落款的怪象,引發外界批評。
同樣,在鳳山小學的文風門上,也有前高雄縣長陳月瑛和前鳳山區市長黃八野2個人的題字落款。對此,鳳山小學校長表示,由於年代久遠,並不清楚原因,但會尊重“歷史的遺跡”而保留它們。
前鳳山市民意代表陳秀霞稱,學校或機關辦公室由地方首長題字落款,代表了施政成績。但地方首長換人後就更換落款人的行徑,令人感到“馬屁文化”無處不在。(台灣網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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