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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割喉殺童案引發島內爭辯死刑存廢

2012年12月07日 08:47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7日消息 震驚臺灣的臺南10歲兒童割喉命案,兇嫌曾文欽落網後説出“殺了兩、三個人,不會判死刑”的冷血言論,引發輿論譁然。同時,由此也引發了臺灣社會對死刑存廢的激烈爭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南市方姓五年級學生,12月1日上午在一家湯姆熊歡樂世界電子遊樂場的男廁內遭利刃割斷氣管及頸動脈,當場死亡。報道稱,29歲的曾姓嫌犯在落網時,竟冷血地説,他失業很久,想隨機殺人,如果入監,有免費飯吃。“小朋友比較好殺,才會到遊樂場作案,如果我沒被抓,還要到百貨公司、公園、麥當勞殺人。”

  兇嫌的冷血言論遭致網上發起聯署活動要求當局對兇嫌儘速執行死刑,截止目前,聯署網友已超過18000名。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兒童權益促進協會、臺灣犯罪被害人服務協會昨天(6日)到臺當局“法務部”表示抗議,要求依法行政,立即執行死刑。但與此同時,臺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仍然堅持廢除死刑,維護人權。

  臺灣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發言人王薇君説,他們會繼續在臉書上號召網友聯署,也不排除號召網友露宿凱道以表達心聲。王薇君表示,她本人是一名被虐死的三歲男童的姑媽,同為被害人家屬,對臺南方童被虐殺案感同身受。慘死的方童何其無辜!兇嫌宣稱殺一個人不會判死刑的言論,令人憤怒痛心,這是司法扭曲的結果。

  王薇君指出,臺當局“法務部”迄今已1年9個月沒再執行死刑,累積有61名定讞死刑犯尚未執行。“法務部”不執行死刑是違法的,同時造成投機的人遊走法律邊緣,衍生更大的社會問題。雖然説被告也有人權,但他們犯法時可曾想過被害者人權!孩子是無辜的,死刑可能只會治標,但在尚未治本之前,不能再等,不能讓更多孩子被殘害。

  臺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説,她也贊成懲罰壞人,但在現行司法制度缺陷下,發生冤案機會相當高,若不廢除死刑,將嚴重侵害人權。

  林欣怡表示,她尊重對死刑存廢的不同意見,也理解很多人要求當局對這起割喉殺童案的兇嫌判處死刑的心情。但是,任何刑罰都有補救機會,唯獨死刑犯一旦執行就毫無挽回餘地。死刑是否要一定存在,值得深思。

  林欣怡還説,對這起割喉殺童案,她本人非常憤怒。然而,死刑卻無法讓已經發生的憾事逆轉,而且往往造成新的無辜受冤的憾事。如果要在這起割喉殺童案中實踐死刑已達到正義,那麼江國慶案的正義是什麼?依照同樣的邏輯,難道要殺掉致江國慶于死地的人以換取正義嗎?

  據報道,臺當局“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表示,根據民意調查,目前有8成以上民眾反對廢除死刑,因此,當局並不考慮于現階段廢除死刑,還將依法執行死刑。(台灣網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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