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灣南投縣長李朝卿涉工程弊案 裁定收押禁見

2012年11月30日 14:34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30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灣南投縣長李朝卿疑似涉入道路災修工程弊案,檢調單位29日前往搜索縣長辦公室、縣長官邸等9處,並在縣長辦公室搜出裝有30萬(新台幣,下同)現金的茶葉罐。檢方將李朝卿列為被告進行偵訊,29日晚間檢方聲請羈押。30日中午,經過4小時的聲押庭,南投地方法院裁定李朝卿收押禁見。

  檢調單位表示,南投縣政府自2010年9月至2012年9月間,經由道路災修工程之名涉嫌向廠商收取回扣至少10件。李朝卿否認涉及弊案,他表示對於縣府發包災修工程從未過問,更無收受賄款,對於為何會有30萬現金裝在茶罐內,他完全不知情。但檢調問及相關金錢流向,李朝卿卻交代不清。

  南投地院審判長廖健男指出,李朝卿涉收取回扣罪、圖利他人罪等,所犯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有湮滅變造證據之嫌、串證逃亡之虞,因此合議庭做出收押禁見決議。(台灣網 周劍)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