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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將試辦“以房養老” 申請者需有不動産無繼承人

2012年11月14日 07:21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14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內政部”昨晚表示,“以房養老”最快年底試辦,全島65歲以上、自有不動産、且無繼承人者可申請,終身每月獲得給付固定金額。

  “以房養老”試辦計劃規劃步入最後階段,臺當局“內政部”昨天下午邀集臺當局相關單位及各地政府會商。臺當局“內政部社會司長”簡慧娟表示,會中達成共識,試辦對象為各縣市65歲以上,自有房屋,無繼承人的長者,且擁有不動産公告現值上限,不超過社會救助法所定的中低收入戶標準。

  簡慧娟舉例,2012年度臺北市中低收入戶不動産公告現值上限為710萬元(新台幣,下同)、新北市488萬元、臺灣省為450萬元;若明年申請試辦者,則依2013年公告為準。

  “以房養老”概念來自“不動産逆向抵押貸款”,簡慧娟説,試辦計劃參加者將不動産逆向抵押給臺當局“內政部”,利率擬比照公宅貸款,參加者終身每月可獲相同、固定金額給付。

  她指出,至於每月給付金額,則依長者性別、年齡、土地和房屋評定現值加以精算,未來規劃製成簡單易懂的“對照表”提供參考。

  簡慧娟説,“以房養老”試辦計劃規劃完畢後,將報臺當局“行政院”核定,試辦名額為100人,最快今年底啟動,初期目標提供財産落于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間、生活缺乏現金的長者,有另一個經濟安全保障的選擇。

  她並表示,計劃啟動後,將有熟悉老人福利服務的社福團體提供諮詢服務,確認長者充分了解制度內涵及相關權利義務後,再向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經不動産估價師估價,即可依估價結果,至臺當局“內政部”所委託金融機構,申辦相關貸款程式。(台灣網 杜美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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