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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雄被押返臺 展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成果

2012年10月13日 09:48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王志雄(左)擔任臺“立委”時意氣風發。臺灣《中國時報》資料照片 

  台灣網10月13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列名臺當局“法務部調查局”外逃十大經濟通緝要犯的前臺“立委”、臺灣“中興銀行”副董事長王志雄,日前被上海市公安局派員跨省到遼寧省大連市將他緝獲,臺當局“調查局”接獲通報後,昨天派員將他押解返臺歸案,並移送臺北地檢署,臺檢方偵訊後,漏夜向臺北地院聲請羈押王志雄,再次展現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決心成果。 

  王志雄涉嫌于1998年3月間,為穩固臺灣“中興銀行”經營權,以違反該行授信規定向臺灣“中興銀行”超貸新台幣2.5億元(新台幣,下同)後,購買臺灣“中興銀行”股票1.4萬張給王志雄維持臺灣“中興銀行”經營主導權。 

  1998年11月起因貸款延滯繳息,且因臺灣“中興銀行”股票下市,無法交易,致使臺灣“中興銀行”全體股東損失2.5億元。王志雄于2003年3月19日逃往大陸。 

  另北檢懷疑,臺灣“中興銀行”及王志雄勾結亞世、榮周、臺鳳、漢陽、禾豐、臺融等六大企業集團,違反授信規定,違法貸款高達126億余元,造成97億元呆帳。臺北地檢署于2004年5月26日、臺北地院在同年12月20日分別發佈通緝在案。 

  王志雄潛逃大陸後,曾于2007年3月26日及2009年4月9日在上海市向上海市公證處提出申請委託書公證書,委託在臺友人處理有關他在臺民事事項,並於委託書上載明現居住于上海市,以工作原因無法回臺灣辦理相關事宜。王志雄跨海委託律師訴訟,在臺灣打贏“返還股款”民事官司,獲得8000萬元求償,卻不願面對遺留臺灣債務及官司,嚴重違反社會公義並引發強烈民怨。 

  最近上海市公安局發現王志雄人在遼寧省大連市,經多日埋伏跟蹤,前往遼寧省大連市逮捕王志雄。臺當局“調查局”遣返專組幹員在前天下午抵達上海市,並於昨天與上海市公安局辦理遣返罪犯交接作業後,于晚間搭乘飛機押解王志雄返臺歸案。 

  至於王志雄的父親、前高雄市長、臺灣“中興銀行”董事長“南霸天”王玉雲,一度生死成謎。王志雄昨日接受詢問時表示,父親王玉雲已于2009年過世。(台灣網 杜美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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