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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方面或將讓大陸學生享有健保權利

2012年10月09日 22:02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0月9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當局“陸委會”要修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內容,將陸生赴臺“停留”改為“居留”,納入享有健保的權利。臺“教育部”今日表示,11日將陸生納保的計劃送至臺“行政院”,通過後再送至臺“立法院”作最後審議。

  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專門委員朱俊彰表示,臺“陸委會”正在研擬相關法令通過之後,納保對象限定必須是來臺修讀正式學位的學生,不包括短期停留的陸生。

  朱俊彰表示,原則上,未來陸生納保就是比照外籍學生,必須在臺灣居住滿6個月以上才適用,納入健保保障,每個月保費大約要負擔749元新台幣的健保費用。

  朱俊彰表示,因為是強制納保,若陸生不按時繳納,還是會被鎖卡。(台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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