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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外泄李宗瑞迷姦女星艷照 臺北10名警察遭查

2012年08月17日 08:10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來源:臺灣媒體

    台灣網8月17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涉嫌迷姦女星的臺灣富少李宗瑞至今已逃亡16天,他迷姦女星、女模的偷拍艷照也流竄全臺。為避免受害人遭二度傷害,檢方積極追查是誰外流淫照,矛頭指向當初承辦李宗瑞性侵案的臺北市刑大偵五隊,這兩天有10多名隊員遭內部調查約談。此外,臺灣一媒體2名記者及1名副總編輯,因刊登艷照,昨被臺檢方列為被告。

  李宗瑞(27歲,因妨害性自主遭通緝中),至今行蹤不明,臺“警政署長”王卓鈞昨指示臺“刑事局”協助偵辦,儘速逮捕歸案。昨晚傳出臺“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鎖定李宗瑞下落前往緝捕,不過高雄市市警方否認了這個訊息。

  臺檢方項目小組另接獲檢舉,指李宗瑞被通緝後,多次和母親史錦秀聯繫,逃亡期間接受母親金錢資助,昨晚以涉嫌藏匿人犯嫌疑人身份傳喚史錦秀到案。據了解,史錦秀不斷落淚表示兒子僅逃亡前幾天曾和她聯絡,被通緝後未再聯繫;檢察官請她勸兒子投案,訊後請回。

  臺灣媒體記者列被告

  李宗瑞涉嫌下藥迷姦數十名女星、女模,並偷拍性愛影片,截取的艷照最近陸續曝光,各界譁然,臺北地檢署為查艷照為何曝光,先排除曾被李性侵的被害陳姓姊妹花後,鎖定本週二刊登艷照的某臺灣媒體。

  臺檢方懷疑有警方辦案人員將影片洩露給媒體,週二即以證人身份傳喚臺灣某媒體撰稿記者張慧雯、陳慧貞,隔天再傳影劇中心副總鄧蔚偉到案,三人都拒絕説明照片來源。但臺檢方認定此媒體刊登李宗瑞竊錄的猥褻畫面,涉犯散佈猥褻物品罪,以及最重可判刑5年的圖利為妨害祕密罪,昨將三人改列被告,並再傳三人説明,但三人請假。

  另一方面,臺北地檢署連日比對坊間流傳艷照,發現都是翻攝電腦熒幕的畫面,根據照片背景研判,翻攝地點可能是警局,昨已簽分泄密案,並派檢察官前往曾勘驗影片的臺北市刑大等單位。

  臺檢方研判警員泄密的關鍵,主因翻攝艷照者是從電腦熒幕前方以仰角方式拍攝,熒幕後方空間類似警局辦公室;檢方為自清,還先比對北檢各辦公室,發現不符,排除檢察官泄密可能。

  艷照在手機軟體迅速傳播

  臺檢方懷疑市刑大偵五隊泄密,是因為一開始是偵五隊受理陳姓姊妹花遭李宗瑞性侵案,當時有扣下性愛光碟片。一年後,北檢重啟調查,下令偵五隊趕在上週三臺灣《壹週刊》出刊前逮捕李宗瑞,該隊卻未達成任務,遭臺檢察官質疑辦案能力,後來乾脆找來刑事局偵九隊加入偵辦,突襲李現任女友在內湖住處,並將查扣的電腦主機帶回解讀檔案加碼資料。

  臺檢方指示臺北市警局督察和資訊人員,這兩天全面勘驗偵五隊的公務電腦,調查是否有影片外泄,有10多名隊員接受調查及約談。對於被指泄密,隊上士氣低落,不斷喊冤:“沒人敢流出這種矚目案件照片,太容易被查到啦!”

  這批艷照從前天中午起,陸續有人透過手機軟體What’s App或Line接收到;前晚起更透過社群網站大肆傳播,已近失控,相較陳冠希艷照事件,這回李宗瑞艷照簡直是無時差傳播,對被害人造成更大傷害。有讀者向媒體兜售尚未流傳的艷照,但被嚴拒。

  李宗瑞偷拍風暴持續在演藝圈延燒。名模白歆惠昨出席公開活動,她因為曾和李宗瑞傳緋聞,引來媒體採訪,她強調:“我跟他真的沒有瓜葛,跟這案件沒有關係。”她説,希望大家有同理心,不要造成二度傷害。

  另外,網路近來流傳一張疑是安心亞的照片,她昨透過經紀公司發聲明表示,“這張照片真的是合成的,公司也將針對惡意散播造成安心亞名譽受損,循法律途徑解決,並提出告訴。”

  網友散佈艷照可囚2年

  臺灣“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簡妙如指出,若用手機傳送1張照片需花1分鐘,1個人轉寄給5個人,1張照片在10分鐘內即可傳給970多萬人,更不用説發在臉書等社群網站,傳播速度會更快。

  律師蔡瑞麟指出,艷照若是警方外流,最高可處3年徒刑,同時也涉及散佈猥褻物品罪嫌。他提醒網友,散佈淫照供人觀覽,最高可處2年徒刑。

  臺灣插畫家“海豚男”將鄉民“跪求”艷照下載點現象畫成漫畫。來源:臺灣媒體

  李宗瑞搭高鐵的照片,被女友發在臉書上。來源:臺灣媒體

  李宗瑞母親史錦秀昨晚因涉嫌藏匿人犯應訊,訊後請回。來源:臺灣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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