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內政部長”:島內酒駕量刑應朝向“零容忍”

2012年06月01日 07:39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6月1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天在臺“立法院”建議將酒後駕車的呼氣酒精含量,由每公升0.25毫克降低為每公升0.15毫克,朝向酒駕“零容忍”修法。

  李鴻源説,針對酒駕累犯他已行文臺“交通部”,建議將“汽車沒入”規定納入修法。並建議臺“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現行酒駕罰金提高至新台幣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加重酒駕處罰力度。

  李鴻源表示,將酒駕容忍度降低、把罰金提高是目前能做的,但還是太消極,應積極作為將酒駕肇事致死視為“蓄意殺人”或“過失殺人”。若達成社會共識,民眾面對過失殺人和蓄意殺人的態度不同,對酒駕事件將更加重視。

  近日,一名葉姓公子哥酒駕害死3人性命,昨遭起訴求處法定最重的7年刑期,但仍引發臺灣社會的疑慮與不滿,認為應再修法加重處罰。臺“法務部”指出,有感於民眾訴求,目前該部門正匯整相關提案版本,將待周延考慮後決定是否再修正酒駕量刑標準。(台灣網 李帥)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