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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簽林書豪 多倫多猛龍欲挖尼克斯墻腳(圖)

2012年05月15日 09:46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林書豪(左)有身手又有票房,是猛龍鎖定的自由球員挖角目標。圖片來自臺媒

  台灣網5月15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尼克斯季後賽出局不到一週,有關即將在本賽季結束成為“受限”自由球員華裔之星林書豪(Jeremy Lin)的挖角傳聞甚囂塵上,媒體近日即爆料,猛龍不僅可能和尼克斯搶簽納什(Steve Nash),還可能挖角林書豪,成為尼克斯在自由球員市場的勁敵。

  多倫多猛龍是NBA唯一的一支加拿大球隊,納什則是“加拿大之光”,也曾説過,若能在生涯最後階段效力“家鄉球隊”猛龍,將是美事一樁,納什在本賽季結束即成為自由球員,也給猛龍挖角他的絕佳機會。納什住紐約,有關尼克斯將挖角納什的傳聞未曾斷過。

  據太陽隊內線消息指出,太陽依舊有高度意願和納什續約,價碼為2年2000萬美元(約5.9億新台幣),這樣的價碼在自由球員市場上應該沒有球隊可以匹敵,猛龍若無法競標到納什,B計劃將是轉標林書豪,猛龍除了看重林書豪的身手外,他對多倫多眾多亞裔與華裔球迷也是一大賣點。

  報道稱,尼克斯則對外不斷放話將使用“優先續約權”,比照對手挖角價碼續留林書豪,猛龍若想得手,勢必要在開價上動手腳,林書豪球齡才2年,根據NBA規定,最高挖角年薪不能超過“中産條款”起薪500萬美元(約1.5億台幣),不過猛龍可以在合約的第3年與第4年“加碼”,整個合約總值將達4年3600萬美元(約10.6億台幣)。

  猛龍若開出上述平均年薪達900萬美元的挖角價,尼克斯在行使“優先續約權”上可能就要三思了,因為前2季年薪雖分別只有500萬與522.5萬美元(約1.5億台幣),但第3季飆至1263萬美元(約3.7億台幣),第4季更高達1315萬美元(約3.9億台幣),將讓尼克斯缺乏彈性的團隊薪資承受沉重的“奢侈稅”課稅壓力,其他具闊綽團隊薪資空間的球隊,也可能採相同策略來“豪”搶尼克斯的林書豪。(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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