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3男子合力勒死獨身女老師 被判2死刑1無期

2012年04月26日 20:58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4月26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遊姓、蘇姓、鄭姓男子因缺錢,持電源線將一名高中女老師勒斃後,領走女老師錢財。臺灣高等法院今天判處遊姓、蘇姓男子死刑,鄭姓男子無期徒刑。

  據判決書指出,有前科的遊姓、蘇姓、鄭姓男子因飲酒而相識。遊姓、蘇姓男子因缺錢,提議在新北市瑞芳、貢寮、雙溪一帶闖門強盜,但因2人對地形不熟而暫時打消念頭。

  遊姓男子想到先前在基隆市信義區租屋處的斜對面,住著一名獨居的高中女老師,認為她經濟狀況不錯,因此與蘇男共謀強盜女老師財物。

  遊男、蘇男2人于2008年間某日一同飲酒後,找來鄭姓男子同歡並告知強盜女老師的作案計劃,鄭男因急需用錢,便當場同意加入。

  遊男、蘇男、鄭男3人同日深夜強行進入被害女老師家後,用透明膠帶纏繞女老師的雙腳、雙眼,並以毛巾捂住嘴部再黏上膠帶,3人隨後搜刮女老師家中財物,並逼問女老師銀行卡密碼。

  遊姓男子因害怕被女老師認出,提議殺人滅口,3人先以手機電源線纏繞女老師頸部,電源線因施力過猛而斷為2截,但因女老師奮力掙脫,遊男等人又以其他電源線再度纏繞女老師頸部致死。3人隨後拿走女老師的銀行卡,分別在不同地方的取款機將錢領走瓜分。

  隔天上午,學校發現女老師未到校任課,隨即到她的租屋處,發現屋內客廳淩亂,女老師身覆棉被,臉部、手腳都遭膠帶纏繞,仰躺在床上,已無氣息。

  法院認為3人殺人的心意堅決,手法兇殘,不顧被害人掙扎,泯滅天良,斟酌再三後依強盜、故意殺人罪判處遊姓、蘇姓男子死刑,鄭姓男子無期徒刑。(台灣網 李迪)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