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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法務主管部門:陳水扁不宜移監 病情不須保外就醫

2012年03月21日 13:08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3月21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法務部常務次長”陳明堂今天表示,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病況,據醫師評估可在臺北監獄醫治,且陳水扁有另案在臺灣“高院”審理,不宜移監;臺“法務部矯正署副署長”詹哲峰也説,陳水扁不須保外就醫。

  上午,陳明堂出席國民黨臺灣“立法院”黨團召開的“特赦與保外就醫,政治別干預司法”記者會,做上述表示。

  他説,根據監獄行刑法規,受刑人在監因病不能有適當治療時,可申請保外或戒護就醫,例如感冒可在監獄的醫護室治療、肺炎則須戒護到外面醫院醫治;而保外就醫多為癌症末期、安寧照顧、骨髓移植等重病才適用。陳明堂表示,保外就醫不計算刑期,戒護就醫、在監治療則算刑期,兩者有差異。

  至於陳水扁能否移監到有醫療專區的臺中監獄,陳明堂説,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要點規定,有另案在偵查或審判中,不宜移監,而陳水扁病況在臺北監獄控制中,臺北監獄認為不宜移監;但若結案,會再視情況斟酌。

  詹哲峰表示,矯正機關對收容人一向是照顧從寬、紀律從嚴;目前陳水扁病情穩定,透過追蹤檢查、藥物治療可控制病情,還不須保外就醫;若病情有轉變,一定會快速戒送就醫,給予妥適醫療照顧。(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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